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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9 【打印本稿】  【关闭】

4月1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研究部署中心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这次学习教育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任务安排。强化理论学习,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逐章逐条“学纪”。强化警示教育,用好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和警示教育片以及本系统内违纪典型案例,把原因讲清楚,把道德防线、纪律红线、责任边界线讲明白,引导党员干部对照检视、自省自律,做到入脑入心“知纪”。强化解读和培训,用好中央媒体和共产党员网、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发布的权威解读文章,及时跟进学习,做到不偏不倚“明纪”。深化检视整改,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联系实际深查实改,做到慎始慎终“守纪”,使学习党纪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会议要求,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强化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促进;要把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要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宣传矩阵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把“严”和“实”的作风贯穿始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为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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