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7 【打印本稿】 【关闭】
一、住房公积金维权投诉书
(一)形式与内容
1.职工申请启动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事项;
(3)申请的事实及理由;
(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时间。
3.申请事项应叙述清晰,主张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应按年度计算出金额,所有主张均应提供佐证材料。
(二)公积金缴存金额计算说明
1.入职当年以第二个月的工资为缴存基数(入职次月~当年12月)。
2.次年以后按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
3.年度公积金= 1月~12月。
4.缴存比例=可在5%至12%区间内,缴存单位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公式:应补缴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数。
6.第一年=入职次月工资×缴存比例×月数(入职次月~12月)。
7.中间年度=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月数(1月~12月)。
8.最后年度=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月数(1月~离职月)。
(三)缴存基数
1.计入缴存基数的工资按照当事人提供的有效工资证明、证据计算。
2.计入缴存基数的工资应在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范围内。
3.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统计口径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统计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二、证明材料
(一)劳资双方基本信息
1.投诉人本人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
2.被投诉单位具体信息、联系方式。
3.被投诉单位登记信息。
(二)劳动关系有效凭证
1.涵盖住房公积金纠纷期间的劳动合同。
2.生效的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住房公积金纠纷期间的有效工资证明
1.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银行盖章)或工资卡(折)明细。
2.工资凭条(单位盖章、职工签字)。
(四)辅助证明材料(视情提供)
1.投诉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社保缴纳明细。
2.离职证明。
3.具有关联性的其他证据。
(五)材料份数
上述材料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投诉人。
三、注意事项
(一)证明材料应为纸质原件,并同时提交一份纸质复印件,待收件当场核对复印件后,原件退回投诉人。
(二)投诉人应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现场提交申诉材料,亦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投诉或申告手续。代理人资格及委托代理手续根据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三)在调查处理住房公积金纠纷的过程中,被投诉单位会知悉投诉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此为维权处理和执法调查所必需。
(四)证明材料(二)需至少提交其中一份材料,证明材料(三)需至少提交其中一份材料。
(五)证明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无效的,将影响对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可能会导致该投诉无法处理、延迟处理或不予处理。请在取得规定证明材料后再行投诉。
本须知由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四、维权途径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5113室
联系电话:0535-6669260
2.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芝罘管理部
联系地址:芝罘区南大街9号17楼
联系电话:0535-2118915
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山管理部
联系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16楼
联系电话:0535-6906391
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管理部
联系地址: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联系电话:0535-6113190
5.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山管理部
联系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96号
联系电话:0535-2130667
6.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牟平管理部
联系地址: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535-8947089
7.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岛管理部
联系地址:长岛县乐园大街130号建行3楼
联系电话:0535-3212102
8.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管理部
联系地址: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
联系电话:0535-6925387
9.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莱阳市旌旗西路400号
联系电话:0535-7214683
10.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
联系电话:0535-3107706
1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栖霞分中心
联系地址: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5-3375568
12.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口分中心
联系地址:龙口市芝阳路广电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535-8579678
1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蓬莱分中心
联系地址: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瀛海大厦
联系电话:0535-3355001
1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州分中心
联系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12楼
联系电话:0535-2170906
15.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远分中心
联系地址:招远市初山路107号
联系电话:0535-822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