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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的建设三年工作规划》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4 【打印本稿】  【关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烟台市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纲要》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紧紧围绕中心各项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属性,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持续用力推进。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工作规划》,克服党建工作存在的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推动中心党的建设工作由传统抓制度、抓规范、抓活动的基础性“党务工作”,向抓政治、抓作风、抓队伍的引领性“党建工作”转变,力求做到政治统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基层组织更加过硬,机关建设更加有效,推动发展更加有力,努力把中心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推动中心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5月-2019年12月)。以 “固本强基”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烟台市委关于规范理顺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设置完善机关党建领导体制的通知》(烟委〔2018〕88号)精神,中心各级党组织健全体制、配齐队伍、完善制度,中心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基本完成。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以“巩固完善”为重点,分类促进、破解难题、创新发展、升级品牌,基本构建起加强中心党的建设长效机制。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以“全面提高”为重点,中心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成熟,党建创新成果丰硕,中心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大,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成效显著。


三、重点工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夯实政治根基、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认真落实谈话提醒、函询、约谈等制度,对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行为不端,公开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传播负面或虚假政治消息的党员,予以严肃惩戒。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中心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涉及中心党的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排查问题隐患,不断提升中心党的政治建设水平。


2.严实党建政治责任。明确中心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责任,每年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三级责任清单,强化政治担当。中心党组履行抓中心党建领导责任,增强主责主业意识,以党建工作统领中心各项工作。党组书记强化“最关键人”意识,不断提升谋划部署和推进工作的水平;中心机关党委担负推进下属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按照机关工委和中心党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积极担当作为,推动工作落实;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和各分支机构党支部负责落实党建各项任务,确保党建工作真正落地生根。党支部书记在中心机关党委和县(市、区)机关工委领导下,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任务落实。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中心“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策中着力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有效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新技术,创新方式方法,丰富中心党内政治生活的形式和载体,拓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渠道,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胶东革命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理念。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让党员干部在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保持政治本色。


(二)带头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


1.坚持不懈推进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组织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智慧大讲堂等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推行微党课等新的学习形式,充分发挥“学习强国”、烟台网络党校等学习平台、网站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中心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效果,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


2.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弘扬爱国主义思想,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及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宣传教育。党组成员每年坚持为中心党员干部作一次形势报告,围绕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世情国情党情,回应党员关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结合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中心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等形式加强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使中心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系统内选树一批学习标杆、服务标兵、道德模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中心干部职工树立勇于担当、奋发进取、献身事业、敢为人先的精神,自觉走在思想解放和事业发展的前列。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加强舆情研判,敢于发声亮剑,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加强中心各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积极参与《民生热线》等栏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解答、处理《网上民声》《胶东在线》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做好舆论正向引导。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联络员制度和风险防范、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经常开展面对面的谈心谈话,完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之间、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普通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制度。善于利用重要节点,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问题必谈,使思想政治工作这一党的好传统成为推动中心党建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烟委〔2018〕88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统筹推进党员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建齐“中心党组-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三级组织管理体系,组建党建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配齐建强党建工作力量;指导并督促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未设立党支部的分支机构建立党支部,并按要求严格落实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2.建强抓实党支部。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每一个党支部、每一个党小组建好建强。着力做好结合文章,特别是围绕中心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一次办好”事项,创新服务理念,探索建立“党建+服务”的管理服务模式,实现党建业务深融合,互促互进见实效。结合“过硬党支部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的开展,积极培育选树更契合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更具影响力的党建品牌,按照“一组织一品牌、一支部一亮点”要求,机关党委每个直属党支部都要结合实际,以“党建+X”为载体,按照“六个有”,即:有品牌主题、有品牌标识、有核心理念、有活动场所、有活动载体、有品牌创建推进措施的要求,努力创建自己的党建品牌,不断提升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加强对各分支机构党支部党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督导,以提升分支机构党支部组织力为重点,围绕党员队伍政治化、基层组织功能化、党员活动经常化、党组织考核制度化“四位一体”管理目标,构建中心与分支机构党组织党建工作协同推进机制。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切实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推进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紧紧围绕中心各项工作,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组织党员前往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活动,引导党员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对分支机构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建知识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党建意识和管党治党水平。窗口一线和各业务科室继续组织开展“亮党员身份,展公积金形象”活动,设置“党员示范岗”,佩戴党员党徽、评选表彰“星级示范岗”“文明窗口”、“服务标兵”等,使党员善于亮身份、勇于挑重担、敢于闯难关,立足岗位做贡献、争当先锋作表率。要充分发挥党小组灵活、机动、便利优势,创新党小组活动方式,经常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谈心交流、党性分析等,使其更好担负起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
   (四)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


1.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三年内持续进行专项治理,切实推动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对市委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中心作风改进,清醒的认识和把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主动应对,全力破解。


2.优化服务举措。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管运分离,严格落实“一次办好”事项,以提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品质为切入点,网上营业厅和线下窗口服务同步发力,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走在前列。扩大网上营业厅业务办理范围,提高业务办理离柜率,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持续推进提取、贷款业务的无纸化办理,打造“流程精简、节约环保、办理高效”的窗口业务模式。


3.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中心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进一步完善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考核考察、函询诫勉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中心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深化道德建设。利用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富有时代感和生命力的节日文化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党员干部凝聚力。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培训,改善窗口服务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节约型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强化整治不文明现象,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加强中心文明单位创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省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及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复审工作。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健全志愿服务活动机制,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严到底,层层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中心党组要充分发挥对中心党的建设的领导责任,把中心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抓班子、带队伍,深化作风建设,推进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研究制定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决策和推进措施。机关党委要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和中心党组的要求,精心组织协调,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和各分支机构党支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抓重点、稳基础、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二)开展“星级评定”,提升党建档次。认真贯彻烟台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直属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抓好抓实中心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规范各项基础性工作,争取2019年中心机关党委通过市直机关工委过硬党支部验收,达到“一星级党组织”标准,力争“二星级党组织”;2020年达到“二星级党组织”,力争“三星级党组织”;2021年达到“三星级党组织”。


(三)加大督导力度,抓长抓细抓常。中心党组要根据《工作规划》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结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具体推进措施。要深入开展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每年组织机关党委及各分支机构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重点治理对象、治理内容和问题清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党建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中心将参照市直机关工委的评定内容和标准制定对分支机构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办法,每年组织至少1次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单位年终评先树优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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