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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4 【打印本稿】  【关闭】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具体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再动员、再部署,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新标尺,对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大、非常紧迫的政治任务,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准确把握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点、落脚点、着力点和关键点,强化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和严肃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性作为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点

党的十九大强调,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条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并将其贯穿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聚焦“两个维护”,着力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自觉,切实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必须立足于新时代纪律建设的政治性这个根本点。要凸显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凸显坚持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动摇。要凸显坚守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七个有之”问题,确保全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要凸显坚信政治道路,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河南省纪委监委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开展“帮圈文化”专项排查,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始终把时代性作为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的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条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坚持用严明的纪律保障和改善民生,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了纪律建设鲜明的时代性。

  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回应人民需求,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落脚点,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零容忍,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惩处,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回应人民群众对获得感的需求,严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的行为,确保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让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惠及人民群众。要回应人民群众对幸福感的需求,着力整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庸懒无为、效率低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督促党委、政府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保障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需求,着力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河南省纪委监委坚持高效率交办、高质量查办、高标准督办、高水平办结,采取直查直办、督查督办、提级查办等措施,形成了深挖彻查、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挖出了一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始终把针对性作为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的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条例》立足于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聚焦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坚持“靶向治疗”,在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的基础上,凝练为纪律规定,彰显了纪律建设很强的针对性。

  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必须聚焦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实践中的新型违纪行为,把针对性作为着力点,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实效性。要聚焦四类重点案件和问题,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有力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要聚焦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行为,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切实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严密党的组织程序,严格党的组织管理,增强组织的力量,维护组织的权威。要聚焦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干扰巡视巡察工作、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揽储、利用宗教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属失管失教等新型违纪行为,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从河南的情况看,个别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纪手段更加复杂多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都有新的表现,《条例》回应了管党治党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在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河南省纪委监委针对“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苗头和趋势,进行靶向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查处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督导约谈,着力压实各地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聚焦全面从严要求,始终把严肃性作为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的关键点

  《条例》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纪律处分工作的第一条原则,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规定从重或加重等从严处分,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坚定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维护纪律权威、推动纪律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必须紧握纪律戒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始终把严肃性作为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的关键点,坚决维护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要从严教育,通过学习培训、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对违反纪律的典型案例,要开展以案促改,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警示教育干部,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要从严监督,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认真、具体地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从严执纪,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以证据为支撑、以安全为保障,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让违纪者受到党纪处分,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要从严自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强化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形成带头遵守纪律的示范效应、练就熟知善用《条例》的“看家本领”,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党内“纪律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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