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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保证金比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27 【打印本稿】  【关闭】

       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保证金占用资金率相对偏高,而不愿向购房人推荐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局面,中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开发商保证金帐户留存比例由原来的10%降低到2%。调整后,可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开发商的吸引力,调动其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宣传和服务的积极性,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开展,使尚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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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惠民举措 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保证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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