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现场
中心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现场 3月7日上午,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中心教育实践活动。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于政国同志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一督导组组长、市纪委第三纪检组组长刘海东同志对我中心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第十一督导组副组长、市规划局副调研员王彦博同志,督导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孙瑞昆科长和姜萌副科长一同出席了会议,市中心全体党员和分支机构中层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了本次在中心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指出要顺利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标任务,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就必须将中心上下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上于政国同志代表中心党组对开展本次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活动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要立足工作实际,深入剖析中心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紧紧围绕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活动;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刘海东同志在讲话中对中心前期的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指出,中心一定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把握好以下6个方面:一是牢牢把握活动的目标要求,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二是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三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五是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六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并要求中心教育实践活动要统筹抓好三个环节工作,全面落实从严从实要求。在活动中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党员干部在活动中要保持好的精神状态。 于政国同志最后就贯彻落实好市委督导组提出的要求进行了再强调、再布置,确保中心党员干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教育实践活动上来,扎实、认真地开展好这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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